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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解读《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7-04 |   作者: bob官方平台下载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9]68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对《应急预案》予以解读。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持续向好。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依然不时发生,大幅拉高全年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抵消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更加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大幅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落实好两个文件精神,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在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审查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后印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属地管理、社会参与,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减排措施,对降低污染峰值、缩短污染维持的时间,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件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合使用的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提出设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中心的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对市(州)、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的职责作出要求。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最重要的包含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3个方面,明确了减排比例要求。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从监测预报、预警分级、预警会商、预警发布、预警变更、预警解除六个方面做细化,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级别,并明确了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响应分级及启动、分级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五个部分,主要提出了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了与周边省(市、区)的协作机制,对省内重点区域应急联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七部分,总结评估。提出了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从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十部分,附件。最重要的包含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应急预案》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又结合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上有五个方面亮点: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应急预案》提出设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明确省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细化省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市州和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也提出了要求,同时提出设立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支撑与对策建议。

  二是设立了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分级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以连续24小时(跨自然日)AQI均值计算,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2、3天作为黄、橙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4天、且预测AQI日均值>300持续2天、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作为红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提出以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常德、岳阳和益阳)作为重点区域,预测区域内3个城市平均AQI日均值达到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实施对应级别区域联动预警;区域联动预警启动后,区域外有4个城市同时达到橙色预警条件的启动相应级别省级预警。

  三是明确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依照国家有关要求,《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减排清单和减排比例,根据核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了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4%-20%、23%-39%、31%-51%。

  四是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单位要求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执行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能有效落地、便于监督。

  五是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根据公司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以及运输方式清洁化水平等对钢铁、焦化、铜冶炼、陶瓷、石灰窑等15个重点行业1423家公司进行严格的绩效分级,其中B级省级标杆企业8家,C级企业1415家,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公司,采取更精准、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并明确要求每年对应急减排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根据公司污染治理水平的变化对绩效分级做调整,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和转型升级,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有非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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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解读《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7-04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9]68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对《应急预案》予以解读。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持续向好。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依然不时发生,大幅拉高全年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抵消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更加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大幅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落实好两个文件精神,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在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审查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后印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属地管理、社会参与,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减排措施,对降低污染峰值、缩短污染维持的时间,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件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合使用的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提出设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中心的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对市(州)、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的职责作出要求。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最重要的包含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3个方面,明确了减排比例要求。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从监测预报、预警分级、预警会商、预警发布、预警变更、预警解除六个方面做细化,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级别,并明确了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响应分级及启动、分级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五个部分,主要提出了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了与周边省(市、区)的协作机制,对省内重点区域应急联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七部分,总结评估。提出了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从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十部分,附件。最重要的包含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应急预案》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又结合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上有五个方面亮点: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应急预案》提出设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明确省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细化省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市州和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也提出了要求,同时提出设立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支撑与对策建议。

  二是设立了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分级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以连续24小时(跨自然日)AQI均值计算,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2、3天作为黄、橙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4天、且预测AQI日均值>300持续2天、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作为红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提出以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常德、岳阳和益阳)作为重点区域,预测区域内3个城市平均AQI日均值达到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实施对应级别区域联动预警;区域联动预警启动后,区域外有4个城市同时达到橙色预警条件的启动相应级别省级预警。

  三是明确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依照国家有关要求,《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减排清单和减排比例,根据核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了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4%-20%、23%-39%、31%-51%。

  四是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单位要求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执行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能有效落地、便于监督。

  五是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根据公司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以及运输方式清洁化水平等对钢铁、焦化、铜冶炼、陶瓷、石灰窑等15个重点行业1423家公司进行严格的绩效分级,其中B级省级标杆企业8家,C级企业1415家,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公司,采取更精准、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并明确要求每年对应急减排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根据公司污染治理水平的变化对绩效分级做调整,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和转型升级,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有非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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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解读《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7-04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9]68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对《应急预案》予以解读。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持续向好。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依然不时发生,大幅拉高全年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抵消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更加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大幅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落实好两个文件精神,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在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审查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后印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属地管理、社会参与,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减排措施,对降低污染峰值、缩短污染维持的时间,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件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合使用的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提出设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中心的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对市(州)、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的职责作出要求。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最重要的包含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3个方面,明确了减排比例要求。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从监测预报、预警分级、预警会商、预警发布、预警变更、预警解除六个方面做细化,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级别,并明确了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响应分级及启动、分级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五个部分,主要提出了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了与周边省(市、区)的协作机制,对省内重点区域应急联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七部分,总结评估。提出了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从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十部分,附件。最重要的包含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应急预案》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又结合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上有五个方面亮点: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应急预案》提出设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明确省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细化省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市州和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也提出了要求,同时提出设立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支撑与对策建议。

  二是设立了区域联动预警和省级预警分级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以连续24小时(跨自然日)AQI均值计算,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2、3天作为黄、橙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将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4天、且预测AQI日均值>300持续2天、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作为红色预警启动的基础条件;提出以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常德、岳阳和益阳)作为重点区域,预测区域内3个城市平均AQI日均值达到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实施对应级别区域联动预警;区域联动预警启动后,区域外有4个城市同时达到橙色预警条件的启动相应级别省级预警。

  三是明确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依照国家有关要求,《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减排清单和减排比例,根据核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了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4%-20%、23%-39%、31%-51%。

  四是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单位要求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执行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能有效落地、便于监督。

  五是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根据公司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以及运输方式清洁化水平等对钢铁、焦化、铜冶炼、陶瓷、石灰窑等15个重点行业1423家公司进行严格的绩效分级,其中B级省级标杆企业8家,C级企业1415家,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公司,采取更精准、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并明确要求每年对应急减排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根据公司污染治理水平的变化对绩效分级做调整,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和转型升级,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有非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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