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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   作者: bob官网网站

  。王五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一次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厂区污水处理总规模

  2.2、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本工程总投资为6,481.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1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08.20万元,预备费301.32万元,建设期利息124.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本工程总投资基于本项目可研报告中7,198.92万元总投资进行了工程费用下浮5%调整以及扣除了可研投资估算表所列污水厂征地费437.78万元,并同时相应调减预备费以及调整了建设期利息。

  2.4、运作模式:项目拟采用PPP模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或其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并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经营权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具体如下:

  (1)儋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协调本项目各项工作的推进。

  (2)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并与该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协议》和《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可自行决定是不是成立项目公司,若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则在项目企业成立后,管委会与中标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签订《承继协议》。

  (3)社会资本需根据项目合同约定自行完成项目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政府方不对项目融资出具任何担保性文件。

  (4)社会资本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

  (5)合作期内,实施机构对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做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情况及付费函提交给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及《PPP项目合同》的付费条款向实施机构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再由实施机构支付给社会资本。

  (6)合作期届满,社会资本将本项目设施和项目运营权等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

  (7)社会资本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监督意见合理的情况下及时做出一定的反应(公众满意度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8)项目资产金额来源: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其余资金拟通过融资实现。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澳、台地区)复印件,港澳台企业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不提供)。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公司可以提供同等类型材料或提供其内地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4.3报名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点击[报名],查看[已报名项目],显示已报名有关信息即表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缴纳。报名时间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络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系统()。现场递交: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是正本盖章签字好的扫描件,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开标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SB存储器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5.6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递交方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6.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8:3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5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络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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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五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一次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厂区污水处理总规模

  2.2、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本工程总投资为6,481.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1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08.20万元,预备费301.32万元,建设期利息124.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本工程总投资基于本项目可研报告中7,198.92万元总投资进行了工程费用下浮5%调整以及扣除了可研投资估算表所列污水厂征地费437.78万元,并同时相应调减预备费以及调整了建设期利息。

  2.4、运作模式:项目拟采用PPP模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或其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并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经营权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具体如下:

  (1)儋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协调本项目各项工作的推进。

  (2)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并与该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协议》和《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可自行决定是不是成立项目公司,若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则在项目企业成立后,管委会与中标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签订《承继协议》。

  (3)社会资本需根据项目合同约定自行完成项目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政府方不对项目融资出具任何担保性文件。

  (4)社会资本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

  (5)合作期内,实施机构对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做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情况及付费函提交给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及《PPP项目合同》的付费条款向实施机构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再由实施机构支付给社会资本。

  (6)合作期届满,社会资本将本项目设施和项目运营权等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

  (7)社会资本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监督意见合理的情况下及时做出一定的反应(公众满意度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8)项目资产金额来源: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其余资金拟通过融资实现。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澳、台地区)复印件,港澳台企业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不提供)。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公司可以提供同等类型材料或提供其内地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4.3报名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点击[报名],查看[已报名项目],显示已报名有关信息即表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缴纳。报名时间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络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系统()。现场递交: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是正本盖章签字好的扫描件,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开标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SB存储器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5.6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递交方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6.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8:3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5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络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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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五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一次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厂区污水处理总规模

  2.2、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本工程总投资为6,481.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1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08.20万元,预备费301.32万元,建设期利息124.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本工程总投资基于本项目可研报告中7,198.92万元总投资进行了工程费用下浮5%调整以及扣除了可研投资估算表所列污水厂征地费437.78万元,并同时相应调减预备费以及调整了建设期利息。

  2.4、运作模式:项目拟采用PPP模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或其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并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经营权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具体如下:

  (1)儋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协调本项目各项工作的推进。

  (2)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并与该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协议》和《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可自行决定是不是成立项目公司,若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则在项目企业成立后,管委会与中标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签订《承继协议》。

  (3)社会资本需根据项目合同约定自行完成项目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政府方不对项目融资出具任何担保性文件。

  (4)社会资本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

  (5)合作期内,实施机构对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做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情况及付费函提交给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及《PPP项目合同》的付费条款向实施机构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再由实施机构支付给社会资本。

  (6)合作期届满,社会资本将本项目设施和项目运营权等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

  (7)社会资本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监督意见合理的情况下及时做出一定的反应(公众满意度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8)项目资产金额来源: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其余资金拟通过融资实现。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澳、台地区)复印件,港澳台企业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不提供)。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公司可以提供同等类型材料或提供其内地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4.3报名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点击[报名],查看[已报名项目],显示已报名有关信息即表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缴纳。报名时间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络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系统()。现场递交: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是正本盖章签字好的扫描件,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开标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SB存储器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5.6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递交方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6.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8:3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5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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