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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   作者: bob官网网站

  3.成立办公室,下设秘书部、行政部、督查室、教培部、企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政策事务部、基建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行情报价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工程监理,工程建设价格咨询,电力工程建设、勘查、咨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力购销,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P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变压器、高、低压柜体、箱变壳体、电缆桥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子科技类产品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电力金具、金属构件的加工、销售,电气设备租赁,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电力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东宏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电力资产总额为159.38万元,负债总金额为51.64万元,净资产为1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8.71万元,纯利润是21.34万元。

  主营业务: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液化天然气(LNG);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涉及城镇燃气)(不含剧毒);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新能源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182.72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524.37万元,净资产为1658.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132.15万元,纯利润是-231.73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制;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菏宏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菏宏新材料4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菏宏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菏宏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542.05万元,负债总额为2,271.47万元,净资产为270.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685.21万元,净利润为270.58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壹级);管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阴极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限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凿井工程(限分支机构);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机电设备和锅炉的采购及安装;自动化设备、供水设备、成套给水设备、净水处理设备、高低压配电柜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以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钢卷管、管件制造;机加工、保温管及管件制造;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及施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器材租赁;物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管道集团7.29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28,246.6万元,负债总额为500,438.86万元,净资产为27,8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9,696.37万元,净利润为7,997.3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后勤、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服务;酒店、公寓、餐饮经营管理;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车辆配件、设备配件、五金交电、机油、润滑油销售;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美容、通勤车服务;招标代理、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勤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四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勤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勤能集团资产总额为10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29.96万元,净资产为1036.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22.51万元,净利润为25.92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好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好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阜好力资产总额为201.72万元,负债总额为40.95万元,净资产为160.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41.21万元,净利润为62.29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策划、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钢材、五金、机电产品营销售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除外);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集团资产总额为40,676.23万元,负债总金额为5,893.86万元,净资产为34,782.3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0.14万元,纯利润是2,403.24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水务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水务资产总额为25,144.38万元,负债总额为24,563.04万元,净资产为581.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678.9万元,净利润为454.52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保温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2022年4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山东凯诺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更名为健康管道科技,公司持有49%的股权,2022年4月起公司董事、总裁倪奉尧先生兼任该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健康管道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3,381.08万元,负债总额为12.96万元,净资产为3,368.12万元,营业收入为10,364.69万元,净利润为176.23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新材料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新材料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新材料科技资产总额为49.77万元,负债总额为0.01万元,净资产为49.7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4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管道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管道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2283.58万元,负债总额为1915.87万元,净资产为367.71万元,营业收入为2781.81万元,净利润为267.71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文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力发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水务工程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城乡水务工程49%的股权,且独立董事孔祥勇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水务工程资产总额为7.48万元,负债总额为9.93万元,净资产为-2.4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4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医院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市容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城乡市容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市容资产总额为9.14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2.11万元,净资产为-2.9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64万元,纯利润是-2.97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689.17万元,详见下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34.68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977.3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08.69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 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9.5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26万元。

  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9,689.17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689.17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内容信息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能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有关的资料原件。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能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有关的资料原件。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不正常的情况的解决方法: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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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9

  3.成立办公室,下设秘书部、行政部、督查室、教培部、企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政策事务部、基建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行情报价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工程监理,工程建设价格咨询,电力工程建设、勘查、咨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力购销,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P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变压器、高、低压柜体、箱变壳体、电缆桥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子科技类产品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电力金具、金属构件的加工、销售,电气设备租赁,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电力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东宏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电力资产总额为159.38万元,负债总金额为51.64万元,净资产为1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8.71万元,纯利润是21.34万元。

  主营业务: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液化天然气(LNG);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涉及城镇燃气)(不含剧毒);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新能源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182.72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524.37万元,净资产为1658.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132.15万元,纯利润是-231.73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制;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菏宏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菏宏新材料4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菏宏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菏宏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542.05万元,负债总额为2,271.47万元,净资产为270.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685.21万元,净利润为270.58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壹级);管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阴极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限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凿井工程(限分支机构);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机电设备和锅炉的采购及安装;自动化设备、供水设备、成套给水设备、净水处理设备、高低压配电柜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以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钢卷管、管件制造;机加工、保温管及管件制造;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及施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器材租赁;物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管道集团7.29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28,246.6万元,负债总额为500,438.86万元,净资产为27,8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9,696.37万元,净利润为7,997.3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后勤、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服务;酒店、公寓、餐饮经营管理;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车辆配件、设备配件、五金交电、机油、润滑油销售;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美容、通勤车服务;招标代理、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勤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四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勤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勤能集团资产总额为10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29.96万元,净资产为1036.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22.51万元,净利润为25.92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好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好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阜好力资产总额为201.72万元,负债总额为40.95万元,净资产为160.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41.21万元,净利润为62.29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策划、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钢材、五金、机电产品营销售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除外);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集团资产总额为40,676.23万元,负债总金额为5,893.86万元,净资产为34,782.3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0.14万元,纯利润是2,403.24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水务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水务资产总额为25,144.38万元,负债总额为24,563.04万元,净资产为581.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678.9万元,净利润为454.52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保温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2022年4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山东凯诺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更名为健康管道科技,公司持有49%的股权,2022年4月起公司董事、总裁倪奉尧先生兼任该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健康管道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3,381.08万元,负债总额为12.96万元,净资产为3,368.12万元,营业收入为10,364.69万元,净利润为176.23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新材料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新材料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新材料科技资产总额为49.77万元,负债总额为0.01万元,净资产为49.7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4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管道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管道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2283.58万元,负债总额为1915.87万元,净资产为367.71万元,营业收入为2781.81万元,净利润为267.71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文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力发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水务工程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城乡水务工程49%的股权,且独立董事孔祥勇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水务工程资产总额为7.48万元,负债总额为9.93万元,净资产为-2.4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4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医院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市容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城乡市容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市容资产总额为9.14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2.11万元,净资产为-2.9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64万元,纯利润是-2.97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689.17万元,详见下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34.68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977.3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08.69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 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9.5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26万元。

  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9,689.17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689.17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内容信息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能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有关的资料原件。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能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有关的资料原件。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不正常的情况的解决方法: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9

  3.成立办公室,下设秘书部、行政部、督查室、教培部、企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政策事务部、基建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行情报价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工程监理,工程建设价格咨询,电力工程建设、勘查、咨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力购销,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P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变压器、高、低压柜体、箱变壳体、电缆桥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子科技类产品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电力金具、金属构件的加工、销售,电气设备租赁,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电力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东宏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电力资产总额为159.38万元,负债总金额为51.64万元,净资产为1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8.71万元,纯利润是21.34万元。

  主营业务: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液化天然气(LNG);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涉及城镇燃气)(不含剧毒);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新能源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182.72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524.37万元,净资产为1658.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132.15万元,纯利润是-231.73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制;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菏宏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菏宏新材料4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菏宏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菏宏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542.05万元,负债总额为2,271.47万元,净资产为270.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685.21万元,净利润为270.58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壹级);管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阴极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限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凿井工程(限分支机构);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机电设备和锅炉的采购及安装;自动化设备、供水设备、成套给水设备、净水处理设备、高低压配电柜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以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钢卷管、管件制造;机加工、保温管及管件制造;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及施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器材租赁;物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管道集团7.29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28,246.6万元,负债总额为500,438.86万元,净资产为27,8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9,696.37万元,净利润为7,997.3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后勤、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服务;酒店、公寓、餐饮经营管理;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车辆配件、设备配件、五金交电、机油、润滑油销售;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美容、通勤车服务;招标代理、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勤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四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勤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勤能集团资产总额为10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29.96万元,净资产为1036.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22.51万元,净利润为25.92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好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好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阜好力资产总额为201.72万元,负债总额为40.95万元,净资产为160.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41.21万元,净利润为62.29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策划、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钢材、五金、机电产品营销售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除外);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集团资产总额为40,676.23万元,负债总金额为5,893.86万元,净资产为34,782.3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0.14万元,纯利润是2,403.24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水务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水务资产总额为25,144.38万元,负债总额为24,563.04万元,净资产为581.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678.9万元,净利润为454.52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保温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2022年4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山东凯诺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更名为健康管道科技,公司持有49%的股权,2022年4月起公司董事、总裁倪奉尧先生兼任该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健康管道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3,381.08万元,负债总额为12.96万元,净资产为3,368.12万元,营业收入为10,364.69万元,净利润为176.23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新材料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新材料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新材料科技资产总额为49.77万元,负债总额为0.01万元,净资产为49.7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4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管道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管道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2283.58万元,负债总额为1915.87万元,净资产为367.71万元,营业收入为2781.81万元,净利润为267.71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文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力发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水务工程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城乡水务工程49%的股权,且独立董事孔祥勇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水务工程资产总额为7.48万元,负债总额为9.93万元,净资产为-2.4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4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医院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市容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城乡市容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市容资产总额为9.14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2.11万元,净资产为-2.9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64万元,纯利润是-2.97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689.17万元,详见下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34.68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977.3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08.69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 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9.5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26万元。

  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9,689.17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689.17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内容信息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能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有关的资料原件。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能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有关的资料原件。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不正常的情况的解决方法: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