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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要交钱?当地官方再通报!一涉事干部疑学历造假县委组织部回应:正调查核实
发布时间:2024-04-24 |   作者: bob官网网站

  “上面让我敛钱,我就敛钱”,4月22日,农业农村部官方新闻平台“中国三农发布”披露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有镇村干部阻挠种植户下地春耕,要求在土地承包费之外另交额外费用,有村干部声称“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引发舆论关注。

  针对网民关心关注的问题,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4月24日发布情况说明称: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据“开鲁融媒”微信公号,近日,针对网民关心关注问题,开鲁县委、政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水平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内蒙古探索开展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依程序制定《开鲁县促进农村牧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导方案》,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高效利用试点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试点工作总的原则是,对“国土三调”新增加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开鲁县主要按两种情形分类处置:第一种是对拱地头、平水坝、填沟渠等新增的过于分散、短期内无法整合使用的耕地,优先交由原承包户经营,村集体收取有偿使用费。第二种是对较大规模的单独新增耕地地块,依据《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条款,由村集体与承包户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收回统一管理。

  综上,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依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公示期间村民均未提出异议。决议中明确:对有新增耕地的承包户,原则上按耕地完善其原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所缴费用收归村集体分配使用,土地交由原承包户继续经营。

  网民关注的涉事地块位于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由非本村人员张某柱为兴建奶牛养殖场租赁。据张某柱明确说,该地块目前实际交由其兄张某林经营。张某柱、张某林都不是该村村民,分别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广东深圳籍。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此地块不是二轮延包范围的土地。“国土二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在试点工作中,村集体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经过了解,张某林已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按村集体决议,虽多次与张某柱、张某林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缴纳费用,且于4月12日实施了翻耙行为。在劝阻翻耙行为过程中,发生了视频中出现的“不让种地”的说法,以及个别镇村干部态度急躁、语言粗鲁的失当情况,涉及到的镇村干部已做出处理。

  目前,通过县镇村三级协调化解,该村群众已同意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确保不再有阻碍翻地整地、贻误农时等行为发生。

  23日下午,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曾发布通报称,针对反映的个别基层干部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工作方式严重不当的问题,开鲁县委已给予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

  被免职的副书记系此前在新闻媒体报道中出现的开鲁县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根据当地官方公开资料显示,纪云浩出生于1990年3月,2007年12月入伍,2009年12月转业,201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开鲁县公安局镇郊派出所外勤民警。

  2019年11月12日,在开鲁县89名拟提任科级干部公示名单中,纪云浩名列在内。公示信息数据显示其为大学学历,党员,2019年时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科员,拟提任镇副科级领导职务。

  据红星新闻报道,部分网友质疑,纪云浩17岁时入伍,退伍后时隔两年7个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究竟是如何得来?质疑者认为,在我国大学本科教育中,普通本科院校学制通常是四年,全日制专科学制通常是3年,即使参加“专升本”考试也需一年时间。纪云浩参加工作后成为派出所外勤民警,又如何调职成为县纪委监委的科员,调职程序是不是满足相关规定,此举在开鲁县“增补承包费”一事发酵后,也引起网友的讨论。

  4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开鲁县委组织部,对方表示对纪云浩的免职处理,主要是针对的是其对待群众工作方式不当的问题,关于纪云浩的个人学历、调职等问题,县委组织部已经注意到网友关注的信息,也一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目前县委正在一并调查、核实,后续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果个人会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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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让我敛钱,我就敛钱”,4月22日,农业农村部官方新闻平台“中国三农发布”披露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有镇村干部阻挠种植户下地春耕,要求在土地承包费之外另交额外费用,有村干部声称“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引发舆论关注。

  针对网民关心关注的问题,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4月24日发布情况说明称: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据“开鲁融媒”微信公号,近日,针对网民关心关注问题,开鲁县委、政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水平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内蒙古探索开展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依程序制定《开鲁县促进农村牧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导方案》,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高效利用试点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试点工作总的原则是,对“国土三调”新增加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开鲁县主要按两种情形分类处置:第一种是对拱地头、平水坝、填沟渠等新增的过于分散、短期内无法整合使用的耕地,优先交由原承包户经营,村集体收取有偿使用费。第二种是对较大规模的单独新增耕地地块,依据《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条款,由村集体与承包户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收回统一管理。

  综上,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依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公示期间村民均未提出异议。决议中明确:对有新增耕地的承包户,原则上按耕地完善其原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所缴费用收归村集体分配使用,土地交由原承包户继续经营。

  网民关注的涉事地块位于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由非本村人员张某柱为兴建奶牛养殖场租赁。据张某柱明确说,该地块目前实际交由其兄张某林经营。张某柱、张某林都不是该村村民,分别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广东深圳籍。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此地块不是二轮延包范围的土地。“国土二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在试点工作中,村集体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经过了解,张某林已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按村集体决议,虽多次与张某柱、张某林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缴纳费用,且于4月12日实施了翻耙行为。在劝阻翻耙行为过程中,发生了视频中出现的“不让种地”的说法,以及个别镇村干部态度急躁、语言粗鲁的失当情况,涉及到的镇村干部已做出处理。

  目前,通过县镇村三级协调化解,该村群众已同意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确保不再有阻碍翻地整地、贻误农时等行为发生。

  23日下午,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曾发布通报称,针对反映的个别基层干部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工作方式严重不当的问题,开鲁县委已给予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

  被免职的副书记系此前在新闻媒体报道中出现的开鲁县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根据当地官方公开资料显示,纪云浩出生于1990年3月,2007年12月入伍,2009年12月转业,201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开鲁县公安局镇郊派出所外勤民警。

  2019年11月12日,在开鲁县89名拟提任科级干部公示名单中,纪云浩名列在内。公示信息数据显示其为大学学历,党员,2019年时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科员,拟提任镇副科级领导职务。

  据红星新闻报道,部分网友质疑,纪云浩17岁时入伍,退伍后时隔两年7个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究竟是如何得来?质疑者认为,在我国大学本科教育中,普通本科院校学制通常是四年,全日制专科学制通常是3年,即使参加“专升本”考试也需一年时间。纪云浩参加工作后成为派出所外勤民警,又如何调职成为县纪委监委的科员,调职程序是不是满足相关规定,此举在开鲁县“增补承包费”一事发酵后,也引起网友的讨论。

  4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开鲁县委组织部,对方表示对纪云浩的免职处理,主要是针对的是其对待群众工作方式不当的问题,关于纪云浩的个人学历、调职等问题,县委组织部已经注意到网友关注的信息,也一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目前县委正在一并调查、核实,后续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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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网民关心关注的问题,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4月24日发布情况说明称: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据“开鲁融媒”微信公号,近日,针对网民关心关注问题,开鲁县委、政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水平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内蒙古探索开展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依程序制定《开鲁县促进农村牧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导方案》,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高效利用试点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试点工作总的原则是,对“国土三调”新增加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开鲁县主要按两种情形分类处置:第一种是对拱地头、平水坝、填沟渠等新增的过于分散、短期内无法整合使用的耕地,优先交由原承包户经营,村集体收取有偿使用费。第二种是对较大规模的单独新增耕地地块,依据《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条款,由村集体与承包户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收回统一管理。

  综上,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依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公示期间村民均未提出异议。决议中明确:对有新增耕地的承包户,原则上按耕地完善其原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所缴费用收归村集体分配使用,土地交由原承包户继续经营。

  网民关注的涉事地块位于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由非本村人员张某柱为兴建奶牛养殖场租赁。据张某柱明确说,该地块目前实际交由其兄张某林经营。张某柱、张某林都不是该村村民,分别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广东深圳籍。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此地块不是二轮延包范围的土地。“国土二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在试点工作中,村集体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经过了解,张某林已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按村集体决议,虽多次与张某柱、张某林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缴纳费用,且于4月12日实施了翻耙行为。在劝阻翻耙行为过程中,发生了视频中出现的“不让种地”的说法,以及个别镇村干部态度急躁、语言粗鲁的失当情况,涉及到的镇村干部已做出处理。

  目前,通过县镇村三级协调化解,该村群众已同意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确保不再有阻碍翻地整地、贻误农时等行为发生。

  23日下午,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曾发布通报称,针对反映的个别基层干部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工作方式严重不当的问题,开鲁县委已给予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

  被免职的副书记系此前在新闻媒体报道中出现的开鲁县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根据当地官方公开资料显示,纪云浩出生于1990年3月,2007年12月入伍,2009年12月转业,201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开鲁县公安局镇郊派出所外勤民警。

  2019年11月12日,在开鲁县89名拟提任科级干部公示名单中,纪云浩名列在内。公示信息数据显示其为大学学历,党员,2019年时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科员,拟提任镇副科级领导职务。

  据红星新闻报道,部分网友质疑,纪云浩17岁时入伍,退伍后时隔两年7个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究竟是如何得来?质疑者认为,在我国大学本科教育中,普通本科院校学制通常是四年,全日制专科学制通常是3年,即使参加“专升本”考试也需一年时间。纪云浩参加工作后成为派出所外勤民警,又如何调职成为县纪委监委的科员,调职程序是不是满足相关规定,此举在开鲁县“增补承包费”一事发酵后,也引起网友的讨论。

  4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开鲁县委组织部,对方表示对纪云浩的免职处理,主要是针对的是其对待群众工作方式不当的问题,关于纪云浩的个人学历、调职等问题,县委组织部已经注意到网友关注的信息,也一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目前县委正在一并调查、核实,后续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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